平城區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要求,由我局結合有關統計數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管理、平臺建設、監督保障(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十條第四項規定的各級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結果情況”)等方面。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從平城區人民政府網站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司法局聯系(地址:大同市平城區云中路725號,電話:5383026,郵編:037000)。
一、總體情況
2023年司法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及二十屆一中、二中全會精神,嚴格落實《條例》和上級文件的要求。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及社會群眾關注關切,強政策發布的力度和時效,持續提升公開質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積極成效。
(一)主動公開
為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區司法局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強調全局要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安排專人開展此項工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機構設置、班子成員分工等均在門戶網站予以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2023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三)政府信息管理
積極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對相關規范性文件進行了系統的梳理,為下一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制度,促進政務公開工作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
(四)平臺建設
我局依托大同市平城區政府網站開展信息公開工作,無“兩微一端”建設。
(五)監督保障
我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政務公開制度,拓寬政務公開渠道,規范政務公開內容和程序,確保政務公開工作的全面、深入、有序開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人員專業化程度不夠,缺少專業信息公開人員,對政務公開宣傳有待加強。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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