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老舊營運類柴油貨車報廢更新工作方案發(fā)布
近日,省政府發(fā)布《山西省老舊營運類柴油貨車報廢更新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確定在尊重車輛所有人意愿前提下,我省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類柴油貨車將于12月31日前完成更新。隨后,我省將有序推廣新能源、甲醇、燃氣營運貨車。
《方案》要求,符合條件的車輛所有人可在12月31日前向其所在地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申請表》。申請老舊營運貨車報廢補貼資金的,提交《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道路運輸證》(或《道路運輸證》注銷證明),以及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身份證或營業(yè)執(zhí)照。申請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的,提交報廢車輛的《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道路運輸證》(或《道路運輸證》注銷證明),新購置車輛的《機動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以及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身份證或營業(yè)執(zhí)照。申請新購置車輛補貼資金的,提交《機動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以及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身份證或營業(yè)執(zhí)照。
我省將加快推進國三及以下標準營運類柴油貨車淘汰更新,提前淘汰更新國四標準營運類柴油貨車,有序推廣新能源、甲醇、燃氣營運貨車。各市交通運輸部門將會同公安、生態(tài)環(huán)境部門進一步篩查、匯總、比對同等范圍的車輛,形成最終報廢清單。交通運輸部門負責會同審批服務管理部門完成道路運輸證注銷或配發(fā)等。
同時,要落實拆解企業(yè)主動上門回收達到報廢標準車輛、為提前報廢車主提供上門拖移等便捷服務制度,強化機動車報廢拆解行業(yè)監(jiān)管,建立車輛拆解在線監(jiān)督核查機制,確保車輛拆解可認定、可追溯、可核查。(張劍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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