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平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完善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全面加強耕地保護工作的通知
平城政辦發〔2024〕7號
大同市平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完善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全面加強耕地保護工作的通知
區農業示范區,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部門、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守耕地保護紅線,建立健全我區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構建“黨政同責、部門協同、源頭嚴控”的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工作格局。根據大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完善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全面加強耕地保護工作的通知》(同政辦發〔2023〕47號)文件精神,按照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進一步加強我區耕地保護工作,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建立完善耕地保護共同責任機制加強耕地保護工作通知如下。
一、堅持黨政同責
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對轄區耕地保護負總責,黨政一把手是轄區耕地保護、違法占用和破壞耕地制止、查處、整改的主要責任人。在接到相關行政部門移送的違法線索,須在10個工作日內立案,并在三個月內結案。依法組織實施發生在轄區內的違法占用耕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拆除等工作。各街道要落實屬地耕地保護主體責任,依法依規辦理宅基地、設施農業用地審批及備案手續。織牢農村土地網格化巡查體系,明確線索核實、違法行為制止、重大案件報告職責,做到對違法占地行為早發現、早制止、早查處。將永久基本農田位置、范圍向社會公告,明確保護任務。配合實施農村土地整治、維護農田設施等工作。
村級組織是轄區內耕地保護第一責任人,要引導群眾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耕地,全面掌握轄區內耕地的使用情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對巡查發現違法占用和破壞耕地行為及時制止,第一時間向屬地街道報告,制止耕地“非糧化”,確保“糧田中糧”。
二、建立共同監管機制
(一)成立耕地保護領導組
組 長:郭 政 區委副書記、區長
副組長:張志強 副區長
成員單位:紀委監委、組織部、宣傳部、法院、檢察院、發改局、公安分局、財政局、民政局、自然資源局(林業)、住建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分局、統計局、審計局、應急管理局、教育局、文旅局等部門
(二)強化部門監管
區紀委監委:監督檢查各級田長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對存在失職、瀆職等違法違紀問題進行問責。
區委組織部:負責將各級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落實耕地保護、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評價、選拔任用、評先評優等的重要參考。
區委宣傳部:根據區自然資源局、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提供的權威信息,組織新聞單位做好全區耕地保護工作和田長制工作的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區法院:負責依法受理和審理土地違法行為案件;及時對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行審查并作出裁定;監督相關行政機關依法行使強制執行權,支持行政機關依法做好相關執法工作。
區檢察院:負責依法嚴厲打擊破壞耕地資源犯罪,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依法對破壞耕地犯罪案件提起公訴,充分發揮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推動耕地保護。
區發改局:負責指導立項的建設項目依法依規取得立項手續,對于未取得用地預審和選址意見書的,不予批準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后階段工作;接收相關部門推送的違法違規用地個人信息,依托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于違法個人名下,并依法依規向社會公示。
區公安分局:負責及時受理自然資源部門移送的破壞耕地案件及線索,加快案件辦理,依法辦理涉嫌土地違法犯罪案件,嚴厲打擊破壞耕地資源違法犯罪行為;積極打擊威脅、恐嚇、妨礙、阻撓自然資源執法監察辦案行為,確保行政執法順利開展。
區財政局:負責根據自然資源領域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將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資金和自然資源執法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給予保障;對自然資源部門查處案件沒收的構筑物、建筑物或土地接收備案并依法處置。
區民政局:負責指導依法依規做好殯葬用地選址工作。
區自然資源局(林業):負責田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落實區田長交辦事項,協調各部門參與田長制工作機制,負責制定實行田長制政策。
1.自然資源部分:負責耕地保護目標任務的分解,建立完善耕地保護制度,承擔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考核有關工作;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占用、破壞耕地行為,提請區政府對耕地保護工作落實不力的街道開展警示約談和責任追究;制定、調整和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嚴控農用地轉用指標;辦理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報批和臨時用地審批手續;對各街道上報的設施農業用地備案信息及時核驗、上圖入庫,并在年度變更調查時予以變更;會同農業農村部門對違法建筑拆除復耕的耕地質量進行驗收。
2.林業部分:負責統籌林業資源保護與耕地保護的關系,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擴大自然保護地,嚴格執行國務院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政策要求,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地類范圍實施退耕還林。對于違規造林行為要及時制止,不統計造林面積、不發放補貼,并配合做好耕地恢復工作。
區住建局:負責督促指導各類市政工程項目辦理用地手續,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續前不得開工建設,不得擅自以城市治理等借口違規批準改變耕地用途的建設項目;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且未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的違法違規行為。
區水務局:負責指導水利項目優化工程技術方案,節約集約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督促水利類重大項目依法辦理用地手續;合理統籌水資源保護與耕地保護,嚴禁以河流、濕地、湖泊治理為借口非法占用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牽頭落實防止“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各項措施,加強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導宅基地合理布局;強化土地承包經營和質量管理,抓好撂荒耕地統籌利用,優化農業產業布局,開展耕地地力監測、耕地土壤改良等,做好高標準農田建設,加強設施農業用地保持農業用途的監督指導;配合自然資源部門做好違法建筑拆除復耕的耕地質量驗收;會同自然資源部門開展“大棚房”問題清查整治“回頭看”工作,全面清理整治,嚴厲打擊查處,堅決杜絕反彈。
區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將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作為重要生態資源予以保護,加強對耕地土壤污染的監管和防治,嚴厲打擊污染耕地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占用耕地非法采礦、修路、筑壩、建設造成生態破壞的違法行為。
區統計局:配合自然資源、農業農村部門做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統計監測。
區審計局:負責將耕地保護職責履行情況納入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離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并嚴格組織實施,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履行耕地保護職責不到位的違紀違法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
區應急管理局、教育局、文旅局等部門:對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以違法建筑作為生產經營場所的,不得辦理相關證照、登記或審批備案手續;督促監督各自行業及工程建設單位嚴格辦理用地手續,依法依規用地,堅決遏制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行為;不得以任何名義為違法占地企業、個人提供資金支持。
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街道范圍內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分解落實轄區內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制定本街道“田長制”實施辦法和考核辦法,確保村級田長落實到位;指導、協調、督促轄區內村級田長做好相關工作;在本街道范圍內宣傳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相關政策,認真落實上級工作部署;定期召集村級田長安排相關工作,針對村級田長組織開展耕地保護政策培訓;負責組織對村級田長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年度考核,每季度向上級田長報告相關工作情況。
街道綜合執法隊:以街道辦事處名義依法行使與行政處罰權相關的行政檢查權、行政強制權,實行綜合行政執法。對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行為進行行政執法。
村委會:負責區域內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的日常監管,每周至少進行一次巡查、檢查,及時發現、制止違法占用或其他破壞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行為,并向上級部門報告;負責維護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標志牌;防止發生農村亂占耕地建房,以及耕地“非農化、非糧化”問題;定期召開村民大會和代表會,向群眾普及耕地保護政策;每月向上級部門報告耕地保護工作情況。
三、進一步強化措施,著力抓好耕地保護工作
(一)嚴格落實耕地保護管理。區各級各部門要樹立耕地保護優先理念,正確處理耕地保護與保障發展的關系。嚴格項目選址把關,從嚴控制建設占用耕地,盡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凡不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占補平衡要求、征地補償安置政策、用地標準、產業和供地政策的項目,不得通過用地預審。嚴禁違規占用耕地和違背自然規律綠化造林、挖湖造景,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嚴禁未批先建、批少占多等違法占地行為。
(二)切實加強建設用地管理。嚴格國土空間規劃管控,各類建設項目用地選址和建設必須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國家和省人民政府批準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確需調整的,須按國家規定的程序報批,經批準后方可使用。 嚴禁以加快建設項目進度為借口違反國家土地管理規定違法違規建設。無論招商引資項目,還是國家及省市重點建設項目,必須經依法批準后,方可開工建設,一律不得未批先建。
(三)加強耕地優先序管理。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和用途管制。明確耕地優先序,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于稻谷等糧食生產,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糧油和蔬菜等農產品生產。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強化土地流轉監管,防止“非糧化”,確保耕地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
(四)強化設施農業用地監管。各街道要加強設施農業用地備案審查,引導設施項目用地科學選址,不占或少占耕地,監督設施農業用地使用者實施設施建設。區自然資源、農業農村部門,要切實加強設施農業用地監管和指導,確保設施農業用地符合農業用途和用地標準。設施農業用地使用者不得擅自改變農業用途以及超標準使用土地,堅決防止出現新增“大棚房”。
(五)強化土地執法監察力度,嚴肅打擊懲治違法行為。區各級各部門要嚴格履行行業監管責任,對發現的土地違法問題線索要及時移交自然資源或相關職能部門。積極推進“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動態執法常態化、制度化、網格化,對違法占用、破壞耕地行為,要做到發現一起,嚴查一起,整改一起,堅決杜絕壓案不查、有案不立、立案不結等問題。相關部門要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以“零容忍”態度,堅決做到該拆除的拆除到位、該沒收的沒收到位、該移送司法機關的移送到位,特別是對非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面積5畝以上或耕地10畝以上的案件,一律啟動責任追究程序,依法依規依紀追究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責任。對年度土地衛片執法發現違法占用耕地面積比例超15%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特別是對2020年7月3日后的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發現一宗、拆除復墾一宗,堅決遏制新增違法用地。對新增的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大棚房”“高爾夫”“違建別墅”等重大違法問題,一律通報、一律拆除、一律移送、一律倒查。
(六)積極推進“田長制”改革。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重要論述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嚴格保護耕地的決策部署,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全面覆蓋、職責到人”的原則,全面壓實區、街道、村三級耕地保護責任,健全以田長為核心的責任體系,完善早發現、早制止、早查處工作機制,以“零容忍”的堅定態度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確保可以長期穩定利用的耕地總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牢牢守住耕地保護紅線和糧食安全底線。
四、加強責任落實保障
(一)壓實主體責任。各街道每年與區政府簽訂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責任狀,層層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將耕地保護任務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指標作為剛性指標嚴格考核,實行重大問題“一票否決”、終身追責等制度,確保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落實到位。
(二)優化獎懲機制。將耕地保護目標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評價、選拔任用、問責激勵、離任審計、績效考評的重要參考。對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措施得力、成績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對考核不合格、耕地保護不力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責問責,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強化部門協作。區各級各部門要密切配合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紀檢監察、公安、檢察院、法院等部門對土地違法案件的查處、執行工作。加強溝通聯動,完善工作程序,做好工作銜接,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積極開展聯合執法,實施聯合懲戒,必要時主動提前介入,及時解決耕地保護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堅決遏制違法占用耕地行為。
(此件公開發布)
大同市平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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