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平城區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根據《大同市平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行政審批事項進駐政務大廳的通知》和按照省、市相隨集中行政許可權要求,大同市平城區文化和旅游局分兩批共19項審批事項全部劃轉大同市平城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目前我局已無行政審批事項。
一、總體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之“誰審批誰負責、誰許可誰主管”和“權責一致”原則,自劃轉至大同市平城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之日起,平城區文化和旅游局不再承擔平城區轄區內任何與文化、旅游、文物相關的行政審批與許可工作,審批事項政務公開信息以及其他與行政審批許可事項相關工作由大同市平城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負責。
(一)行政處罰類信息公開,按照《大同市委辦公室關于印發〈大同市深化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同辦發〔2019〕8號)文件精神,“將平城區文化市場行政綜合執法隊、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與市文化市場行政綜合執法大隊承擔的執法職能及隊伍整合,組建新的大同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承擔平城區內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職責,平城區不再設立文化市場執法機構。”之規定,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大同市平城區文化市場行政綜合執法隊上劃至大同市文化市場行政綜合執法隊,我區不再承擔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監督和監管工作。
(二)公共服務類信息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文化部財政部關于推進全國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工作的意見》、《文化部財政部關于做好城市社區(街道)文化中心免費開放工作的通知》,應由平城區文化藝術中心(文化館)、平城區圖書館提供信息。
(三)文博單位信息公開和文物保護管理機構及博物館名錄信息公開,平城區未成立專責文物保護管理機構;平城區轄區內無屬于平城區產權的博物館,平城區轄區內文博單位全部由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大同市文物局、大同市宗教局管理,其中,華嚴寺、善化寺由本場所管理所管理。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大同市平城區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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