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區審計局2024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結合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關統計數據編寫。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從大同市平城區人民政府網站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大同市平城區審計局聯系(地址:大同市平城區迎賓街289號,電話:0352-5209109,郵編:037001)。
一、總體情況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依托大同市平城區政府網站,立足審計工作實際,持續加大政府信息公開的主動性、自覺性,以高標準、嚴要求完成2024年政務公開工作。
(一)主動公開情況
2024年,我局在法定主動公開內容中對本局機構職能、內設機構、辦公地址、領導設置等方面的調整情況及時進行公開,以及主動公開了《平城區審計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大同市平城區審計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平城區審計局行政執法事項目錄》《大同市平城區審計局2023年度行政執法數據表》。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2024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我局明確專人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并加強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進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2024年我局公開了《平城區審計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大同市平城區審計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平城區審計局行政執法事項目錄》《大同市平城區審計局2023年度行政執法數據表》等政務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我局依托大同市平城區政府網站開展信息公開工作。
(五)監督保障
我局嚴格遵循“誰公開誰負責”、“先審查后公開”的原則,認真對信息公開內容進行保密審查,堅決杜絕涉密政府信息公開。嚴格落實政務信息公開審核制度,做到層層落實、層層把關,以高度嚴謹的工作態度,保證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推進,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我局今年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和區政府的規定、社會的需要和審計工作發展要求相比,還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現在信息公開的內容不夠豐富,質量有待進一步完善,宣傳形式不夠創新,在更好宣傳審計工作方面還需創新運用新模式、新方法。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因我局沒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故沒有發生任何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情況。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