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區財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由大同市平城區財政局結合有關統計數據編制。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管理、平臺建設、監督保障(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十條第四項規定的各級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結果情況”)等方面。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從大同市平城區人民政府網站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平城區財政局聯系(地址:大同市平城區小南門西街138號,電話:0352-2886372,郵編:037043)。
一、總體情況
2024年,我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規定,認真貫徹國家及省、市、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加強組織領導,不斷促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對于社會公眾關注財政事項,加大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力度,全面提高財政部門的工作效率,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24年,平城區財政局公示了《大同市平城區財政局2023年度決算公開說明》《大同市平城區財政局2024年度預算公開說明》。依據規定在平城區人民政府網公示了領導設置、內設機構等內容。同時公開了《大同市平城區區本級2023年度決算公開說明及各類報表》《大同市平城區區本級2024年度預算公開說明及各類報表》。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另: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1件,已辦結)
(三)政府信息管理與平臺建設情況
我局公示信息均在區政府網站公示,無政府網站建設管理情況和新媒體建設管理情況。
(四)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24年我局無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情況。
(五)制度及監督保障情況
我局確定一名領導分管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到責任落實到人。有專人負責及時更新信息公開目錄,方便公眾了解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4年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一些成績,但仍與《條例》規定和市、區以及廣大人民群眾的要求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開的數量有待增加。二是主動公開意識有待提升。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將繼續提高信息公開數量和質量。嚴格按照規定落實好政府信息的公開發布、咨詢及答復等工作。認真梳理我局各項工作,促使我局政務公開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發展。提高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業務水平,進一步加大信息審核力度,提高信息公開質量。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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