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區信訪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新《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由平城區信訪局結合有關統計數據編制。本報告中所列的數據統計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管理與平臺建設情況等方面。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平城區信訪局聯系。(地址:大同市平城區府南街平城區政府南區東側,電話:5209314,郵編:037000)
(一)主動公開情況
2023年,平城區信訪局公示了《平城區信訪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平城區信訪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堅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為準則,不斷健全完善政務公開機制,不斷細化政府信息公開范圍,基本做到了應公開的均公開。
(四)平臺建設情況
我局公示信息均以平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作為發布法定主動公開內容的第一平臺,無政府網站建設管理情況和新媒體建設管理情況。
(五)監督保障
我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政務公開制度,拓寬政務公開渠道,規范政務公開內容和程序,確保政務公開工作的全面、深入、有序開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問題:出于保護信訪人的隱私,對于信訪事項一般不予公開,但是對于信訪個案,我局一直以來為信訪人點對點提供永久查詢服務,信訪人可以通過登陸互聯網信訪信息系統自主查詢。
改進:加大信息甄別,該面向社會公開的一定要公開。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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